《安全生產經費提取制度及管理辦法》講解了為了加強單位施工安全,建立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改善施工作業環境,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制定的辦法。該辦法適用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明確了安全生產費用的定義、提取標準及方式,詳細列出了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范圍,包括安全設施及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用、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培訓費用、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支出等。同時,該辦法還規定了安全生產費用的優先使用原則,要求專項核算并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挪用。管理程序方面,項目部和各架子隊需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科學、合理、真實、完整,每月末提供安全生產費用臺賬交安質部備案。財務監督方面,項目部財務、安質部門需對各架子隊的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未按辦法執行的單位將受到處罰。最后,辦法解釋權歸項目部安質部,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經費提取制度及管理辦法》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及其下屬項目部和各工區,特別適合于需要大量投入安全生產費用的工程項目。該辦法為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幫助企業在施工過程中合理、有效地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確保施工安全和人員健康。同時,該辦法也適用于政府監管部門,作為監督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