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宣傳制度》講解了如何通過正面宣傳教育,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營造項目管段內的安全生產氛圍。該制度強調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重要性,明確了宣傳教育活動的具體要求和實施方法。制度指出,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應由項目部統一布置,安全質量管理部牽頭協調,各施工隊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安排。宣傳教育內容應涵蓋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事故預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現場應急的知識。宣傳活動應多樣化,結合實際,具有特色,吸引廣大干部和職工參與。同時,宣傳教育活動應與安全生產大檢查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發現并整改安全隱患。此外,制度還強調要加強領導,確保宣傳教育工作的有效開展。
《安全生產宣傳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及其下屬各施工隊,尤其是項目經理部和安全質量管理部。該制度對于提高企業各級管理人員和一線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減少事故隱患,保障生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實施這一制度,可以有效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