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審查、備案制度》講解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和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的安全職責。總監理工程師作為項目監理部的安全第一責任者,負責全面監督和管理工程建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確保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得到認真貫徹執行。總監理工程師需要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安全職責和權限,監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對違章行為提出糾正和整改意見,必要時可以暫停施工。同時,總監理工程師還負責審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術方案、安全措施和作業指導書,組織并主持安全活動和安全檢查,協助項目法人組建“現場安全委員會”。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則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具體落實安全監理工作,制定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和工作計劃,定期編寫安全監理簡報,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情況,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有權暫停施工,并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勞動防護用品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試驗、鑒定工作。
《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審查、備案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電力工程等行業的工程項目管理,特別是涉及高風險作業的施工現場。該制度為總監理工程師和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提供了明確的安全職責和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工程項目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員安全和工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