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講解了龍門峽電站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教育培訓要求,確保所有參與建設的員工能夠規范化、標準化地作業并遵章守紀。該制度明確規定了所有參建人員必須逐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并通過考試才能上崗工作。每年年初和新工程開工前,應組織員工進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培訓。所有參建人員需學習和考試通過安全規定及工程建設指揮部制定的安全規章制度。施工和實驗人員必須熟悉安裝、實驗規程,尤其是新設備的使用說明。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并取得相應證書。新任命的各級領導人員需要學習安全施工和生產的方針、法規、規程制度和崗位安全職責。有權擔任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的人員必須通過安規考試,并由單位領導和總工程師批準。
《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適用于參與龍門峽電站工程建設的所有員工,包括正式員工、實習生和代培人員。該制度特別強調了施工和實驗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新任命的各級領導人員的安全培訓要求。適用于電力工程建設行業,特別是涉及高風險作業的項目,旨在確保所有參建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保障施工過程的安全和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