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作業證管理制度》講解了為規范安全作業證的管理并保障施工作業的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該制度引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AQ3021-30282008,明確了施工作業證的種類,包括動火、動土、吊裝、受限空間、高處、斷路、設備檢修、盲板抽堵等安全作業證。本制度適用于全廠范圍內的所有施工作業。在職責方面,施工作業單位負責辦理安全作業證,審批人則負責審查作業證的合規性并監督安全措施的落實。管理要求包括作業證的逐項填寫、變更作業內容時重新辦理作業證、作業證的保管和禁止涂改轉借等。對于長期作業項目,作業單位負責人需定期檢查并及時整改隱患。相關記錄如安全施工作業證辦理臺帳也需妥善保存。
《安全施工作業證管理制度》適用于全廠范圍內的所有施工作業單位及人員,特別是涉及動火、動土、吊裝、受限空間、高處、斷路、設備檢修、盲板抽堵等特殊作業的單位和人員。本制度旨在通過規范安全作業證的管理,確保施工作業的安全性和合規性,減少事故風險,提高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