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質環保科科長職責》講解了安質環保科科長的主要職責和任務,包括對項目工程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參與制定項目安全、環境、質量目標,并明確創優等級及保證措施。科長需在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的領導下,做好項目部的安全、質量、環保工作,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和質量管理辦法。此外,還需與各施工隊簽訂安全勞動合同,并在特定時期加強安全教育。科長負責科室成員的工作分配、指導和協調,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檢查和評比,對安全質量環保實施監督檢查,參與驗工計價并負責隱蔽工程的檢查簽證,參加事故處理并向上級匯報重大問題。科長還需檢查項目部對三標一體化管理體系文件、規范、驗標的執行情況,制定不合格品、事故糾正和預防措施。每月25日前,科長需向公司安質環保科上報工程質量報表、職工傷亡事故報表及安全質量工作小結,12月30日提交全年安全質量工作總結,并負責本項目安全、質量、環保臺帳的記錄匯總和管理。
《安質環保科科長職責》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中的安質環保科科長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特別是那些負責項目質量和安全管理的專業人士。該文檔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職責指導,確保他們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能夠有效履行監督、管理、教育和報告等各項職責,從而保障項目的順利進行和安全質量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