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制度》講解了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的召開方式、頻率及內容,強調了會議的重要性和具體操作流程。該制度指出,安全施工委員會將定期不定期召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每周日下午的生產會前先進行安全安委會,每季度聯合大檢查后召開工作例會,每年初召開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委員會會議。針對特殊情況,如接到上級緊急文件、發生安全事故等,安委會將及時組織會議,研究對策,制定反事故措施。會議記錄需完整并存檔。此外,該制度還詳細描述了事故調查、統計、報告的具體程序,包括事故發生后的通知、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等環節,強調了事故單位應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并對隱瞞不報的行為給予嚴厲處罰。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制度》適用于電力工程建設領域的各施工承包商、項目管理人員及安全監督人員。該制度特別適用于國電科技環保集團公司馬鞍山 2×300MW 機組工程建設項目中的各參與方,旨在規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文明,減少事故的發生,提高施工效率和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