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主任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安全主任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的職責和任務。該文件指出,安全主任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項目財務部門提供足夠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并專款專用;每日對各施工作業點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遇到嚴重險情時有權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處理;參與項目組織的定期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填寫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與工長合作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特別是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監督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的發放使用情況;在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時,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如實向事故調查組反映事故情況;提出安全事故處理意見,并上報主管部門。
《安全主任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礦山開采、化工生產等高風險行業的安全管理崗位,尤其適用于擔任安全主任或類似職務的人員。該文件為這些人員提供了詳細的職責指導,有助于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