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質部安全職責》講解了安質部在瓦斯隧道施工中的具體職責。該文件指出,安質部需依據國家、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及項目部的工作安排,對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安質部還需監督指導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及應急機制的建立和完善,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安全應急預案的編制、安全技術交底的交接簽字、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到位及持證上崗、特殊工種的培訓及持證上崗、瓦斯檢測的規范操作以及管理臺帳的齊全性。此外,安質部負責檢查生產環節和工作崗位中的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并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對于查出的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安質部需采取“三定”方針(定專人、定時間、定措施)及時解決和處理。同時,安質部還需對“三違”現象(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進行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罰,并詳細記錄檢查和處理情況。對于安全生產表現優秀的工隊、班組和個人,安質部應及時給予表彰和獎勵。
《安質部安全職責》適用于從事瓦斯隧道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相關人員。具體包括安質部工作人員、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現場施工人員以及參與安全生產檢查和管理的相關人員。該文件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職責指導,幫助他們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施工過程的安全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