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安全風險管理辦法》講解了規范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安全風險管理的方法,旨在建立風險評估與管理體系,有效規避和控制安全風險,確保施工安全。該辦法適用于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項目,通過風險識別、風險評價、風險控制等措施,降低和減少風險災害及風險損失。風險管理是一個動態過程,需要根據工程環境變化和工程進展及時進行修正。文件詳細列出了路局職工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辦公室、太原鐵路房建集團有限公司、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在風險管理中的具體職責。路局建房辦負責制定和完善實施辦法,指導太原房建集團公司開展安全風險管理,審查施工方案,建檔統計安全風險點,進行日常檢查和考評。太原房建集團公司需制定實施細則,督導設計和施工單位開展風險評估,建立風險工點臺賬,審批專項施工方案,督促參建單位落實風險管理責任。施工單位需編制風險管理實施細則,開展風險評估,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崗前教育和培訓,落實應急預案。監理單位則負責審查風險管理實施細則和風險評估報告,監督風險評估與管理,審批監測實施方案,參與風險工點評定和專項施工方案評審。
《保障性住房安全風險管理辦法》適用于鐵路系統內的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項目,特別是涉及深基坑工程、施工起重設備安全、模板工程、臨近營業線路施工、拆除工程、消防安全及其他風險工點的項目。該辦法不僅為相關單位提供了明確的職責分工和操作指南,還強調了風險管理的動態性和科學性,有助于提高工程項目的整體安全水平,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員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