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為加強爆破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生命、財產和公共安全,確保安全生產而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該制度強調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爆破器材,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器材和儀表需經主管部門批準。制度還規定了“一炮三檢”制度,即裝藥前、裝藥后和爆破后的檢查,以及設立爆破負責人、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爆破組長、爆破員和爆破器材負責人等崗位。所有從事爆破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特種作業培訓并持證上崗,新爆破員需在有經驗的爆破員指導下工作三個月后才能獨立作業。爆破工程技術人員需根據地質結構設計爆破方案,確保周圍環境安全。爆破員必須嚴格按照爆破指令單和設計規定作業,并在裝藥前檢查周圍環境,確保無明火和其他不安全因素,裝藥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并清退無關人員。此外,裝藥現場嚴禁使用明火照明,使用電燈照明時應符合特定的安全距離和電壓要求。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從事爆破施工的企業和單位,特別是礦山、建筑、交通等領域中的爆破作業人員。該制度對于提高爆破作業的安全管理水平,預防和減少爆破事故的發生,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義。相關管理人員、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爆破員和爆破器材負責人等均應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本制度的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