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下大件安全措施》講解了副井下大件設備的安全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項。文章詳細說明了確定施工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的重要性,強調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聽從施工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在下大設備及超重設備時,井上信號工與井下信號、井上信號工與絞車司機需提前溝通,確保絞車操作速度適中。在下大設備前,井下主罐籠需配備兩個滿飽車(石頭)以保證罐籠配重,同時確保鋼絲繩張力差不超過6噸。施工前應對罐籠和副井絞車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對于超長設備,應盡量解體,以減少伸出罐籠的長度。設備入罐籠后應放置在中間位置,前后各打8個眼,防止罐籠偏載或刮罐道。設備入罐后的重量不得超過6噸,確保鋼絲繩張力差不超過6噸。設備入罐后需用木楔固定車輪,前擋放下,做好下放車操作準備工作。設備出罐時,井下推車工需取下木楔,用小絞車鋼絲繩拽出設備車,同時地面罐籠對好后,地面的兩個矸石飽車也需用小絞車拽出罐籠,確保罐籠平衡。
《副井下大件安全措施》適用于煤礦及類似礦山企業(yè)的井下作業(yè),尤其是涉及大型設備運輸和安裝的作業(yè)。該文檔為現(xiàn)場施工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絞車司機、信號工等提供了詳細的操作指南和安全規(guī)范,確保在副井下大件設備時能夠有效預防事故,保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