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系統安全保障措施》講解了確保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安全、可靠、正常運行的一系列措施。文章強調了礦井通風安全監控裝置的使用管理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及礦上的各項規定。文中指出,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必須 24 小時有人值班,每班至少 1 人,并且工作人員應具備計算機、煤礦安全及生產技術等專業知識。同時,要求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規章制度,配備相應工作人員,確保 24 小時不間斷值班,所有工作人員需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文章還提到,安全監控系統必須保證雙回路供電,安裝防雷電接地裝置,配備消防器材等安全防護設施,確保設備完好和傳輸數據準確。此外,系統應配備防病毒軟件,實時監測網絡病毒,確保數據安全。文中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網絡平臺的設置和參數,故意破壞、損壞、改變煤礦安全監控系統設施的行為將受到法律嚴懲。
《監控系統安全保障措施》適用于煤礦企業及相關安全監管部門,特別是負責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運行和管理的工作人員。該文件對于確保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預防和減少煤礦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同時,它也為相關技術人員提供了具體的操作規范和安全管理要求,有助于提升整個煤礦行業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