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采設備起吊運輸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綜采設備在起吊和運輸過程中的詳細安全技術措施。文中指出,吊運前需對所有工具、卡具、掛鉤、繩索等進行檢查,確保其安全可靠;每次起吊前必須進行 1-2 次試吊,確認無異響后再正式起吊;起吊時設備必須垂直起吊,避免斜拉歪吊,同時不得長時間停頓,嚴格按照起重操作規程執行。裝車時,起吊設備需平穩放下并用木楔墊穩,繩索固定牢靠。起吊過程中,掛鉤必須掛穩、掛牢,起吊繩張緊后進行試吊,確保設備平衡。嚴禁用人體重量平衡設備,禁止站在設備下方或上面作業,不得用手直接校正已被張緊的吊繩。起運前,設備的捆綁必須牢固,運輸線路的軌道和沿線設施需檢查無誤。運輸前需通知調度室,車速不得超過 0.8m/s,由經驗豐富的駕駛員駕駛機車。運輸過程中如遇事故,需立即匯報調度室。若采用汽車運輸,重物需放置在汽車中心位置并固定牢固。運輸結束后,需清理現場并匯報完成情況。
《綜采設備起吊運輸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礦山及其他涉及重型設備起吊和運輸的行業。該文件為安裝組工作人員、專職司機、調度室人員、釘道工及所有參與設備起吊和運輸的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和安全規范,確保在復雜的工作環境中能夠有效預防事故,保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