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礦井停、復產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為確保礦井停產期間的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制定了詳細的停產安全技術措施。停產期間,每個崗位必須有管理人員跟班,確保人員安全和設備完好。停產前,回采工作面需處于最小控頂距,支護和設備必須達到規定標準,電氣設備需停電閉鎖,排水設施需完好。掘進工作面停產前,永久支護必須跟到迎頭,巷道內物料和工具需按規定碼放,巷道頂幫需灑水沖塵,電氣設備需定期檢查維護。停產期間,各水泵房和主要排水點需繼續排水,絞車需按規定停放,值班人員需按時交接班,嚴禁無關人員下井。地面安全保衛措施包括加強重點要害部位的監控,確保物資安全。
《整合礦井停、復產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以及井下作業人員。該措施旨在確保礦井在停產期間的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適用于煤礦企業在計劃性停產或臨時性停產期間的安全管理。具體適用范圍包括回采工作面、掘進工作面、電氣設備、排水系統、絞車系統、地面安全保衛等方面的安全技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