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供應商及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公司對相關方(包括公司工程施工方、物料供應商、運輸公司、生活物資供應商等)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和管理措施。該制度明確了生產管理部、設備技術部、備煤車間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職責,包括對相關方進行分類、評估、施加影響以及監督。評估內容涵蓋資質、管理人員和特殊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潛在的安全隱患及環境污染等方面。制度還詳細規定了對需重點施加影響的相關方進行跟蹤檢查的具體內容,如理解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員工培訓、防護設施配置等。對于一般施加影響的相關方,公司通過文件宣傳提高其職業健康安全意識。此外,制度還對供應商、工程施工方、運輸公司及外來人員提出了具體要求,確保其符合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標準。
《承包商、供應商及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公司業務往來的相關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方、物料供應商、運輸公司、生活物資供應商等。該制度旨在確保這些相關方在與公司合作過程中遵守職業健康安全要求,降低潛在的安全風險,保障公司員工和相關方的生命財產安全。各相關部門需根據制度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共同維護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