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組煤回風大巷瓦斯排放措施》描述了下組煤回風大巷瓦斯排放的具體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該巷道預計積聚瓦斯濃度為1.6%,預計瓦斯積存量為182.44立方米,排放時間為31分鐘。為確保排放過程的安全,制定了詳細的參數計算方法,包括瓦斯積聚量、回風區間的最大允許排放量以及排放所需時間。排放過程中,通過控制放風器的風量來調節送入排瓦斯巷道的風量,確保瓦斯濃度不超過0.6%。瓦斯排放路線為從下組煤回風大巷經回風立眼、760東回風巷、南翼總回風巷至南回風井地面。排放前,所有人員必須撤離到新鮮風流處,并在關鍵位置設置警戒。同時,排放前需切斷巷道內的電氣設備電源,排放后需由兩名瓦檢員檢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氣體濃度,確保安全后方可恢復正常通風和送電。
《下組煤回風大巷瓦斯排放措施》適用于煤礦企業的通風科及相關技術人員,特別是負責瓦斯排放工作的人員。該文檔詳細介紹了瓦斯排放的技術參數和安全措施,有助于相關人員在實際操作中確保排放過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此外,該文檔也可作為培訓材料,用于提升員工對瓦斯排放安全技術的認識和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