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行政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財務行政部門在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文件強調了根據指揮部的實際需求和項目部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需求,優先安排相關經費,確保專款專用。同時,文件指出財務行政部門需按照國家及省、市的標準和規定,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確保其符合標準。文件還提到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手續,參與因工傷事故的調查,嚴格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對于食物中毒事故,文件要求及時上報并組織搶救、治療,負責調查與處理,提出防范措施。此外,文件還強調配合相關部門對職工進行體格檢查,特別是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定期檢查,提出處理意見。文件還要求督促各項目相關人員監測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塵毒濃度,做好職業病預防工作,合理使用防暑降溫費用,保證清涼飲料的供應及衛生。最后,文件要求財務行政部門負責項目部食堂的管理工作,確保飲食衛生,預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對冬季取暖火爐的安裝、使用進行監督檢查,防止煤氣中毒。
《財務行政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財務行政部門及相關管理人員,特別是那些在建筑施工、制造業、化工等高風險行業工作的人員。該文件為這些部門提供了具體的指導和要求,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有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