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測量組長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和責任追究機制。測量組長作為礦井地測技術管理的直接責任者,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及相關知識,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安全指示。其主要職責包括:負責全礦地測技術管理工作,編制地質說明書和總結報告,組織地測人員的教育培訓,參與生產計劃會議和工程設計審查,提供必要的地測資料,深入現場解決地質技術問題,組織施測和測量儀器檢校,建立并管理地測資料,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在責任追究方面,測量組長因違章指揮、忽視事故隱患、不及時報告事故、阻礙事故調查等工作失誤將受到警告、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測量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的測量組長及其下屬地測人員,特別適用于從事礦井地測技術管理工作的專業人員。該文件旨在明確測量組長的職責和責任,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執行,提高礦井地測技術管理水平,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