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員風險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講解了放炮員在執行工作任務時應遵循的具體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管理對象為放炮員,管理責任人為班段長,監管部門包括安全生產辦公室和生產技術辦公室,監管人員為安檢員和采掘檢查人員。工作任務編號為DYYNCMD放炮員01,所需工具為放炮器和木質炮棍,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防塵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礦工靴和礦燈。管理標準涵蓋了放炮員需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本職安全知識,遵守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對本崗位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運送及儲存火工品時不得混裝、混放,攜帶火工品不坐人車,當班完工后清點剩余雷管和火藥并及時返回火藥庫;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正確使用炮泥和水炮泥;放炮前設好崗,確保各類人員撤至安全距離外,嚴禁違章作業,出現瞎殘炮時當班必須按要求處理完,否則不許作業和交接班;嚴格執行火工品管理制度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管理措施包括放炮員必須由責任心強、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熟悉通風、瓦斯和爆破材料管理技術、經過公安處和監察局兩級培訓并考試合格的專業人員擔任;禁止任何人在存放火藥箱、雷管箱的地點休息或坐在箱上,火藥箱、雷管箱必須上鎖;機關部門隨機抽查放炮記錄本的填寫記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追究責任人。
《放炮員風險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適用于煤礦行業的放炮員及其管理人員。該文件為放炮員提供了詳細的操作規范和安全管理措施,旨在確保放炮作業的安全性和合規性,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同時,該文件也為監管部門和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監督和管理依據,確保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