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安全檢查責任制》講解了施工項目部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具體措施和要求。該文件規定,各施工項目部除了作業班組的班組長在工作前對工作環境、工具機械和安全防護用品進行自檢外,還需接受公司生產安全部每季度一次、分公司每月一次及項目部每十天一次的全面細致檢查。每次檢查活動必須有專職和兼職安全員參與,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做詳細記錄,制定相應的整改意見和處理措施。檢查結果要根據安全檢查評分標準進行合理準確的評價和打分,并與安全責任經濟獎罰制度掛鉤,確保獎懲分明。同時,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施防護設置的實施應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接受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的監督。每期檢查的評定結果需裝訂整齊存檔保存,確保定期檢查的連續性和有效性。
《定期安全檢查責任制》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的各個項目部及其下屬作業班組。該文件為公司、分公司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和規范,確保各級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能夠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