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驗收及交付管理制度》講解了工程竣工驗收的流程和具體要求。該制度指出,工程竣工驗收是指單位工程或單項工程按設計圖紙及施工規范施工完成后,由項目部自查合格后提請公司有關職能部門進行驗收的階段。項目部需將所有工程技術資料匯總整理并報送公司技術質檢科,后者在三日內完成資料審查及自檢驗工作。自驗通過后,項目部與公司確定業主、監理、設計、質監等單位的竣工驗收日期。工程質量須經質監部門驗收并核定質量等級后方可交付使用。交付期間,項目部應做好成品保護,并與業主代表辦理詳細的交接手續,確保問題及時解決。項目部還需將完整的工程技術資料一式三份分別交送公司辦公室、城建檔案館及業主單位,并辦理移交清單。工程交付后,項目部需根據相關質量管理條例對工程質量進行保修,并定期回訪。
《工程竣工驗收及交付管理制度》適用于建筑行業的工程項目管理,特別是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以及業主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和交付過程中的操作規范。該制度為各參與方提供了明確的指導,確保工程順利驗收并交付使用,保障工程質量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