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講解了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檢查的具體要求和流程。該制度規定各項目經理部每周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檢查,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檢周期密度。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需建立每日巡檢制度,做好檢查記錄,并對發現的問題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工程項目應根據施工特點開展專業性檢查、經常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由相關專業責任工程師負責整改,項目經理部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整改方案并進行復查。對于存在即發性事故危險的隱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應立即責令停止該項作業。項目經理部應根據檢查結果,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并將這些措施與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及獎罰相結合。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經理部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該制度旨在規范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預防事故發生,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所有參與工程項目建設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均應熟悉并嚴格執行該制度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