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口與端頭支護的安全標準》講解了煤礦工作面安全出口和端頭支護的具體要求。工作面必須保持至少兩個安全出口,分別通向回風巷和進風巷道。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 20m 范圍(錨網巷道 40m 范圍)必須加強支護,此范圍內巷道高度不得低于 1.6m,行人寬度不得小于 0.7m,且巷內不得有浮碴、雜物、余料等。工作面上、下端頭必須采用特殊支護,支護形式需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上下出口超前檔的傾斜長度和走向長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高度不得小于 1.6m,端頭支護使用雙楔梁專用楔,且不缺楔,頂板必須接實。工作面上下端頭距兩道 5 米范圍內,應各設一個木垛,要求木垛材質良好,四角對線,且打在實底上,用木楔撞足勁,不重楔不重料,木垛上部必須與頂板接實。工作面端頭支柱與上下兩道超前支柱的間距不得大于 0.5m,頂板必須接實,嚴禁漏頂。端頭支護必須有足夠的支護強度,保證工作面出口安全暢通,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并為運輸機頭、機尾的正常運轉、維護和操縱設備人員提供條件。回采工作面回風隅角,瓦斯監測、監控傳感器位置合理,監測數值準確,設置斷電點、報警點,復電濃度,斷電范圍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開采有自燃發火傾向的煤層時,工作面上下口消防設備、設施、預埋注漿管路等必須符合規定。
《安全出口與端頭支護的安全標準》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安全管理,特別是涉及采煤工作面的設計、施工和維護人員。該標準詳細規定了安全出口和端頭支護的各項技術要求,旨在確保煤礦工作面的安全,減少事故發生,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和生產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