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講解了國電民權發電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設中關于安全、環境控制的目標、責任制、管理機構和控制管理的具體規定。該辦法強調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了各級領導和員工在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中的職責,并提出了具體的安全控制目標和文明施工目標。為了實現這些目標,辦法要求各單位制定并落實“三級控制”措施,確保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和環境保護。同時,辦法還詳細規定了項目工程各單位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全體員工在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中的責任,并設立了安全文明施工委員會,負責監督和管理整個項目的安全和環境工作。
《工程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適用于國電民權發電有限公司及其各相關單位在項目工程建設中的安全、環境控制。這包括參與工程建設的設計、監理、施工、調試承(分)包商等相關單位。該辦法不僅為這些單位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和規范,還強調了全員參與的重要性,確保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實現高標準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同時維護良好的環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