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交叉施工(作業)的安全責任》講解了工程項目中交叉施工(作業)的安全責任分配與管理措施。文章強調了總包和分包的工程項目負責人對交叉施工負總的指揮和領導責任,要求總包對分包、分包對分項承包單位或施工隊伍加強安全消防管理,禁止在沒有書面技術交底、方案和可靠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行上下交叉施工作業。經營部門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安全消防責任,計劃部門在制定施工計劃時應優先考慮交叉施工問題,工程調度部門需掌握交叉施工情況并加強調度管理,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并提出獎罰意見。此外,總包與分包、分包與分項外包的項目負責人應簽訂安全消防協議書,明確各方責任,并建立責任區及安全設施的交接和驗收手續。上部施工單位應為下部施工人員提供可靠的隔離防護措施,確保下部施工人員的安全,隔離防護設施需經驗收合格后才能使用。施工管理人員在交叉施工前應對各方進行安全責任交底,明確各方的安全消防責任、責任區劃分和安全防護設施標準。所有進入總包施工現場的分包單位或施工隊伍必須嚴格執行總包的標準和規定,對于管理混亂、隱患嚴重的分包單位,總包有權給予經濟處罰或終止合同。
《工程項目交叉施工(作業)的安全責任》適用于建筑行業的總承包商、分包商及其下屬的施工隊伍。該文檔特別適合工程項目中的負責人、安全管理團隊、計劃部門、工程調度部門以及現場施工人員,旨在幫助他們明確各自在交叉施工中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過程的安全與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