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處施工員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施工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施工員需認真執行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規定,對所管轄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同時,施工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的特點,組織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跟蹤落實,及時糾正違章作業,消除安全隱患。施工員還需經常檢查作業環境及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確保其符合安全要求,杜絕違章指揮。此外,施工員應組織協調承包單位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的監督檢查,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對于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應用,施工員需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時,施工員應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施工員還應掌握滅火和逃生知識,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參與應急救援演練。最后,施工員需認真開展施工項目的安全標準化工作。
《工程管理處施工員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的工程管理處施工員,特別是那些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該文件為施工員提供了明確的職責指導,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和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