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例會制度》講解了工程例會的具體規定和流程。該制度明確了會議頻率為每周一次,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特殊情況由監理方另行通知。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其代表主持,主要參會人員包括監理工程師、業主委派的工程師或代表、設計單位、質檢站有關技術人員、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主任等。會議的主要議程包括監理工程師對上次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施工單位匯報施工過程中的質量、進度、造價、安全及環境等方面的情況,與會各方對發現的問題進行陳述,監理工程師組織討論并作出決定,總監理工程師總結會議內容并安排下階段工作。會議程序包括監理工程師總結上周工作完成情況,項目安全主任匯報安全工作,各專業項目經理匯報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各專業提交下周工作計劃,業主或監理代表對會議進行總結并提出要求。監理方負責記錄會議情況,整理會議紀要,并在會后三日內簽發給各有關單位及報送有關領導,確保會議決議的落實。
《工程例會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的各類工程項目管理,特別適用于涉及多個參建單位的大型復雜工程。該制度有助于規范工程例會的組織和管理,確保各方及時溝通和協調,提高工程項目的質量和安全管理,促進工程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