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制度》講解了工程項目中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的具體方法和要求。該制度強調了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時應依據國家發布的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各項安全技術標準,結合公司的年度施工生產和各項工程特點,確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這些措施旨在解決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以及應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帶來的安全挑戰,從而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具體的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范圍包括:起重機械上的各種防護裝置和保險裝置的安裝與維護;為安全而進行的機械改裝;電氣設備的防觸漏電設施;低電壓照明設備的安裝;輔助機械化設備的使用;生產區域內的危險處所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的設置;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的防護裝置;生產區域內的安全通道和便橋;吸塵設備和防塵設施的安裝;以及減輕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和震動的設施。
《工程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管理單位及相關從業人員。它不僅為企業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和規范,還幫助從業人員了解和掌握安全技術措施的具體內容和實施方法,從而有效提升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