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安全、環境部職責》講解了工程項目安全與環境管理部門的具體職責,包括安全組長、安全員和消防員的職責分工。安全組長職責涵蓋了項目安全管理的全面動態管理,嚴格執行安全保證體系,落實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組織安全教育,管理安全資料臺賬,參與安全生產檢查活動,處理工傷事故,協助外包隊伍勞動力管理和監督檢查外包宿舍安全措施,以及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系統化管理。安全員職責則側重于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設施、違章操作、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檢查與整改,組織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安全生產記錄。消防員職責主要包括動火作業的審批與監護,定期培訓和教育,配置消防器材,完善消防工作制度,監督分包單位執行消防法規和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工程項目安全、環境部職責》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的工程項目,特別是涉及多個分包單位的大中型建設項目。該文檔為項目管理人員、安全組長、安全員和消防員提供了明確的職責指導,幫助他們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和環境管理的職責,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和環保符合相關法規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