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施工員安全管理職責與權限》講解了工程項目施工員在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職責與權限。施工員需按照施工保證計劃要求,對施工現場全過程進行控制,嚴格監督實施本工種的安全操作技術規范。施工員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務,并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施工員還需認真執行對施工人員的分部分項工程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確保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向各班組長交簽,并檢查、督促各班組長向施工人員交底。發生工傷事故時,施工員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并迅速報告。對于已發生的事故隱患,施工員需落實整改,定人、定措施、定時間,及時消除隱患,并報安全員進行復檢。此外,施工員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危險部位管理,如搭設外腳手架、拆除外墻腳手架、臨時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施工用電機械的變動移位、拆除模板、動用明火等,按規定程序向主管人員申報。施工員還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和維修。
《工程項目施工員安全管理職責與權限》適用于建筑行業的工程項目施工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該文檔詳細規定了施工員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方面的具體職責和權限,為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和操作依據。通過遵循這些職責和權限,施工員可以有效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