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查員行為規范》講解了安全檢查員在煤礦企業中的重要角色和職責。安全檢查員通常由在采、掘、機、運、通等基層工作滿五年以上,身體健康且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其主要職責包括堅持八小時工作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在下班后向礦領導匯報安全生產情況。安全檢查員需深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情況,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制止“三違”現象,并參與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在發生重大事故時,安全檢查員應親臨現場救災處理,調查分析原因,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參加事故追查處理。工作流程包括參加班前會、入井到現場接班、進行巡回檢查、處理問題、交班以及升井后向領導匯報當班安全生產狀況。主要檢查內容涉及通風系統、機電運輸、采掘方面、防火方面、防治水和降塵方面,確保“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得到有效管理和預防。
《安全檢查員行為規范》適用于煤礦企業的安全檢查員及相關管理人員。該規范詳細闡述了安全檢查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和主要檢查內容,為安全檢查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