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推、翻礦安全對策措施》講解了倒推和翻礦作業中的具體安全措施。文中強調了嚴禁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時進行作業,挖掘機倒堆作業時必須有安全員現場指揮。挖掘機工作時,其平衡裝置外型的垂直投影到臺階坡底的水平距離應不小于1米,且操作室位置應使操作人員危險性最小。不得在虛坡上進行卸載,卸載下方不得站人,作業時懸臂和鏟斗下面及工作面附近不應有人停留。倒堆平臺寬度應保持10米左右,確保安全。倒堆作業時,下部鏟裝平臺必須設立安全警戒范圍,禁止人員進入滾石危及區域。作業前必須先清理高邊坡上的浮石和險石,確保高邊坡穩定。挖掘機必須通過檢查,確認車況良好后才能進場作業。汽笛或警報器應完好,進行操作時應發出警告信號,夜間作業時車下及前后所有信號、照明燈應完好。挖掘機應在作業平臺的穩定范圍內行走,上下坡時驅動軸應始終處于下坡方向,鏟斗應空載并下放與地面保持適當距離,懸臂軸線應與行進方向一致。
《倒推、翻礦安全對策措施》適用于礦山開采行業,特別是涉及倒推和翻礦作業的企業和單位。該文件為現場作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設備操作員以及相關監管機構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和規范,幫助他們有效預防和控制作業中的安全風險,保障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