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為確保礦井瓦斯排放的順利進行而制定的一系列安全技術措施。該文首先明確了組織機構及其職責,包括負責人、安全監督和成員的具體分工。隨后詳細描述了排放前的準備工作,包括全面檢查井下通風設施,確保風門、密閉、風墻無漏風現象。在排放過程中,要求有礦長、通風部門負責人、瓦檢員和值班電工現場監護,并使用相關儀器儀表。同時,文中強調了對礦井回風系統的檢查和維修,確保通風系統暢通。排放時需逐步進行,嚴格控制瓦斯濃度,不得采用一風吹法排放,每節風筒的瓦斯氣體濃度需低于1%方可繼續。當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標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處理。所有參與排放的人員需聽從指揮,注意觀察巷道安全隱患,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礦井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尤其是負責礦井瓦斯排放工作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該文檔為這些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和操作規范,確保礦井瓦斯排放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