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過煤柱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綜放工作面在過煤柱時為確保安全生產而制定的一系列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文件指出,在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規程中的規定,確保工作面和上下端的支護質量,控制采高在1.8-2.0米之間,上下端的超前支護不得小于2.0米。所有單體必須升緊、升牢,達到初撐力以上,泵站出口壓力不低于19MPa,單體需打在硬底上并設置防倒繩。上下端的兀鋼托棚需保證一梁三柱,架設牢固。作業前必須檢查工作面的完好情況,發現隱患立即處理。工作面老塘嚴禁有懸頂,懸頂超過10平方米應立即停止作業處理。放炮時減少放炮段,一次起爆不得超過1.5米,頂板破碎處需及時移梁支護。充填時,老塘側單體嚴禁提前回出,必須充一架、回一架。作業過程中如發現壓力異常,需立即采取加固措施或撤離人員。頂板破碎處嚴禁放煤,推移運輸機時需按規程操作,頂板壓力大時老塘側需加打戧棚。
《工作面過煤柱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綜放工作面的管理和操作人員。該文件為煤礦企業在過煤柱作業中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和規范,確保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礦井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