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井下突水、涌水安全措施》講解了礦井在水文地質分析和水害預防及防治方面的具體措施。在水文地質分析方面,礦井需每年初進行全面的水害因素分析和預測,并每月更新預測報告,及時發現和處理水害險情。礦井還應建立動態監測系統,定期觀測礦井各分區的充水情況,并設置水患監測及通訊聯絡系統。在水害預防及防治措施方面,針對老窯區水、采空區水、地表水和礦井涌水,提出了詳細的防范措施。例如,對于老窯區水,需查明積水區域并進行超前探放水;對于采空區水,需定期巡查密閉出水情況并疏通放水通道;對于地表水,需疏通排水溝并堆放黃泥袋防止洪水灌入井下;對于礦井涌水,需在雨季前清理水倉、檢修排水設備,并在必要時采取截排水和堵水措施。
《防治井下突水、涌水安全措施》適用于煤礦企業,尤其是那些存在水害威脅的礦井。該文件為礦井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幫助他們有效預防和應對井下突水、涌水的安全問題,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和礦井的正常生產。同時,該文件也可作為礦山安全監管部門的參考依據,用于監督和檢查礦井的水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