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底車場探放水安全措施》講解了井底車場探放水的原因及依據,強調了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的重要性,提出了“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基本原則。文章詳細描述了成立探放水領導小組及其職責分工,明確了組長、副組長和成員的具體職責。探放水原則部分強調了必須做好水害分析預報,并在掘進工作面接近含水層、被淹井巷、斷層、溶洞、老空積水等地段時,嚴格執行探放水措施。文章還具體介紹了探放水巷道的位置、長度及目的,包括巷道的設計總長度為100米,掘進方向為1610方位、坡度3,目的是預防斷層水、頂板裂隙水、地表水和老窯水,確保后期回采的安全。此外,文中詳細說明了探水鉆孔的施工技術要求,包括鉆探點眼位置、鉆進長度、鉆孔孔徑、超前距、幫距、鉆孔布置及鉆孔結構等,確保探放水工作的科學性和安全性。
《井底車場探放水安全措施》適用于煤礦企業,特別是那些在井底車場進行掘進作業的礦山。該文件為礦山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現場操作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探放水安全措施和技術要求,有助于預防水害事故,保障礦山安全生產。此外,該文件也可作為相關監管部門和第三方評估機構的參考依據,用于檢查和評估礦山企業的探放水工作是否符合安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