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工程監理處管理制度》講解了衡棗高速公路項目第八監理處的全面管理規定。曹建湘同志被授權全權處理該項目的一切事務,副駐地高監、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駐地監理員在駐地高監領導下各自負責本專業和標段的監理工作。該制度描述了監理例會和匯報制度的具體安排,包括每月召開一次監理會議總結與布置工作,編寫月報并向業主及相關方提交,參加工地例會以及對重大技術經濟問題及時匯報研究。同時,文檔闡述了監理工作日記和考勤制度的要求,如每天記錄監理情況,保存為歸檔資料,并規定了監理人員的工作時間和輪休制度。文中還強調了技術資料管理的重要性,通過人工和計算機結合的方式確保資料完整且查閱方便。此外,安全防護要求被明確列出,包括熟悉安全技術要求、檢查施工中的安全措施等。最后,為了使監理工作有序開展,監理處制定了多項內部管理制度,如辦公室管理、技術資料管理、考勤和財務制度,并簽訂了崗位責任書和廉政責任書以加強責任心和規范作風。
《房建工程監理處管理制度》適用于房建工程項目中的監理機構和相關人員,特別是針對類似衡棗高速公路這樣的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該制度指導監理處在日常運作中如何高效、有序地進行各項管理工作,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和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它不僅為駐地高監、專業監理工程師及駐地監理員提供了具體的工作指南,也明確了他們在項目執行過程中的職責與權限。對于參與此類項目的承包商而言,這份管理制度同樣具有重要參考價值,有助于理解監理處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促進雙方之間的協作與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