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身頂部作業活動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墩身頂部作業活動中人員選擇、體格檢查及安全作業組織管理的具體要求。該制度首先規定了作業人員的資格條件,明確要求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經過單位的安全教育并具備登高作業知識。對于特殊設備操作員和登高搭設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關作業資格證書,并且所有作業人員需通過醫療部門的體檢,符合高處作業健康標準,才能參與作業。外包工和合同工同樣需要按照此規定進行體檢,而退休聘用人員則被禁止參與墩身頂部作業活動。體格檢查項目及要求方面,詳細列出了血壓、視力、聽力、握力以及人體站立平衡能力的具體標準。血壓根據年齡不同有所區分,40歲以下人員最高血壓不超過159mmHg,最低血壓不低于90mmHg;40歲以上人員最高血壓不超過169mmHg,最低血壓不低于90mmHg。視力要求裸眼視力達到0.4以上,聽力要求達到50db以上,握力單手測定雙手達標30公斤以上,人體站力平衡能力閉眼單腳獨立16秒以上。在安全作業組織管理方面,強調了箱梁架設前指揮人員對每個作業者的作業內容和順序的準備,包括查明現場安全狀況、明確安全監督員和施工負責人及聯系方法。此外,規定架橋機架梁作業需確立主要負責人,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在惡劣氣候條件下不宜布置高處作業,確保作業安全。
《墩身頂部作業活動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橋梁建設行業,特別是涉及墩身頂部作業活動的企業和施工單位。它為從事此類作業的員工提供了一個詳細的指導框架,確保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和專業技能符合要求,同時規范了作業前的準備工作和現場安全管理措施。這一制度不僅有助于預防事故的發生,還為企業的安全生產提供了堅實的保障。無論是內部員工還是外部承包商,都應嚴格遵守該制度的規定,以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