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貴州大方發電有限公司對外發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規范。該規定明確了公司各部門在發包工程中的職責,如安全監察部負責承包方的安全資質審查、簽訂安全協議書、參與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及組織施工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計劃營銷部負責在簽訂外包工程合同前審查承包方的資質和條件;黨群工作部在審計承包工程合同時一并審查發包工程安全協議;生產技術部負責發包工程中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和技術監督;項目責任部門負責落實安全措施、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及監督工程安全和質量。此外,規定還詳細闡述了對承包方的安全資質審查內容、簽訂承包工程合同的要求、簽訂安全協議書的具體事項以及發包方和承包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貴州大方發電有限公司及其相關部門,在對外發包工程時的安全管理。該規定特別適用于安全監察部、計劃營銷部、黨群工作部、生產技術部和項目責任部門,這些部門需按照規定履行各自的職責,確保發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執行。同時,該規定也適用于所有參與發包工程的承包單位,幫助其了解和遵守相關安全管理和資質審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