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排水的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為了確保建設期間的建設工期和建設安全順利進行,制定的詳細井下排水安全技術措施。勞動組織方面,要求每班下井排水必須有一名礦領導帶班,并配備安全員、瓦檢員、電工及排水工兼把鉤工,所有人員同進同出。排水地點為行人斜井井底。一通三防方面,瓦檢員負責檢查排水點的通風、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確保排水前環境安全。井下停電或停風時,所有人員必須撤離到新鮮風流中。排水工作面須懸掛便攜式瓦檢儀,并定期替換校對。局部通風機需備齊雙風機雙電源,且由專人負責。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內作業,風筒必須吊掛平直,不得有死彎,且接口嚴密。機電方面,電器設備入井前需檢查合格證和安全性能,嚴禁井下電器設備失爆,停送電必須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嚴禁約時停送電。運輸方面,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和試驗制動系統等安全設施。清理淤泥方面,隨水位下降應及時組織清淤,設置防護欄,清淤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帶。
《井下排水的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企業中的井下排水作業,特別是涉及行人斜井井底的排水工程。該措施不僅為井下排水提供了詳細的勞動組織和安全技術指導,還涵蓋了通風、瓦斯檢測、機電設備管理、運輸和淤泥清理等多個方面的具體要求,確保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設備正常運行。相關從業人員,包括礦領導、安全員、瓦檢員、電工、排水工等,均應熟悉并嚴格執行這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