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瓦斯排放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在掘進過程中由于不共用回風,1320運輸巷進行密閉的情況。當掘進1320回風聯絡巷需要與1320運輸巷貫通時,礦方決定于2014年3月24日啟封1320運輸巷6#密閉,并在啟封后對井下瓦斯進行排放。為確保排放過程的安全,制定了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文中明確了人員安排,包括成立以蔡方為組長的瓦斯排放領導小組,成員各自負責不同任務如現場指導、檢查局部通風機附近的瓦斯濃度及風量調節、供電觀察等。安全措施方面,規定停電、撤人、設崗后才能開始排放;站崗人員必須嚴守崗位直至接到排放完畢通知;排放順序明確指出啟動局扇風機正常運轉30分鐘后經瓦檢員確認負壓風流中瓦斯濃度合格才能下井,且必須逐段排放。同時強調排放期間掘進工作面停工,禁止無關人員入內,非本安型電源切斷,局部通風機設置三通調節送入排放地點的風量。另外,嚴格控制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并要求所有參加排放的人員學習并簽字后方可入井,確保整個排放過程有序可控。
《煤礦井下瓦斯排放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企業特別是涉及井下瓦斯排放作業的相關單位。這些單位需嚴格按照文中所述流程和安全標準執行,保障作業人員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瓦斯爆炸等安全事故。該文檔不僅適用于一線工作人員,還包括各級管理人員,從礦長到普通員工都應深入學習理解文件內容,確保每位參與者都能遵循規程進行操作。對于其他可能面臨類似安全問題的行業也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尤其是那些存在高危氣體排放風險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