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電壓等級升級整改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礦井電壓過低導致設備啟動困難、運行中欠電壓跳閘等危害,同時分析了660V電壓供電相較于380V電壓供電在節能、提高供電安全性和可靠性方面的優勢。基于此,文件明確了對井下供電系統的升級改造計劃,并制定了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以確保電壓等級升級的順利完成。該文件規定成立由丁書敏擔任組長,馬榮恩、蘇占奇為副組長,王旭峰、張書鋒、石宏欣、程俊峰、張玉培和王懷茂為成員的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整個項目的監督與管理。具體措施包括:要求所有作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技術措施;對井下防爆開關和變壓器進行細致檢測,確保其絕緣達到國家標準;每根電纜需檢查絕緣狀況及外觀,不合格者須報廢或更換;所有電器設備必須經機電隊長和機電科長現場驗收合格后方可送電;初次送電時應由專職電工按停送電制度操作,并佩戴絕緣工具;未盡事項遵循《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井下電壓等級升級整改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涉及井下供電系統改造的企業和單位。該文件為井下電壓等級升級提供了全面的技術指導和支持,確保施工過程中能夠有效預防電氣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它不僅適用于直接參與升級改造工程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也適用于煤礦企業的安全監督部門以及相關部門的監管人員。通過嚴格執行這些措施,可以大大提高井下供電系統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從而提升整個煤礦生產的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