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巷使用電氣焊措施》講解了在特定條件下進行井下電氣焊作業的安全規范和技術要求。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然而,若必須在這些地方進行此類工作,則每次需制定詳細的安全措施。該文件具體針對12大巷6寸鋼管廢棄不用需要拆卸的情況制定了詳細的作業流程與安全技術措施。作業時間從2011年10月22日至11月02日,地點為12大巷,由機電隊負責執行。文中強調了作業前的準備工作,包括清理現場、確保無易燃易爆物品存在;作業期間的安全監控,如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瓦斯濃度監測以及專人監督;作業人員的專業資質和防護裝備的要求;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運輸和存放規定;電焊機的正確使用方法;移動作業時的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后的清理及觀察工作等。
《大巷使用電氣焊措施》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涉及井下電氣焊作業的企業和單位。此文件主要面向從事井下設備維護、安裝和拆除工作的專業團隊,尤其是那些需要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的人員。它不僅為操作人員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也為管理人員提供了監督管理的標準依據,確保所有相關作業都能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前提下順利進行,最大限度地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