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設備材料回撤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人頭山礦井在關閉過程中為確保井下設備和材料安全順利按時回撤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該礦始建于1995年,投產于1997年,開采17年后根據上級指令進行關閉。文中描述了為加強設備回撤安全技術工作而成立的領導小組,組長為楊昌國,成員包括各科室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機電、通風、安全等各方面的工作。文件詳細列出了入井回撤設備材料的技術要求,如開啟通風機檢查風路暢通、處理幫頂活矸、堅持“敲幫問頂”制度等,以確保作業環境安全。針對電氣設備回撤,強調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操作,從里到外逐個撤出,分類堆放并登記名冊,防止帶電作業及亂砍亂掙電纜,并在傾斜巷道中固定好設備再拆卸。對于其他材料回撤,規定從里到外依次撤出,先設備后軌道,對難以回收的材料選擇放棄以確保安全。此外,文件還明確了回撤設備運輸管理的具體要求,包括電纜線繞成圈放置礦車、電氣設備平穩固定不混裝、鋼軌撤卸后用扳道器扳直裝車等內容。
《煤礦設備材料回撤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即將關閉或需要進行井下設備材料回撤的煤礦企業。這些企業應根據本文件內容建立專門的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職責,確保所有參與回撤工作的人員熟悉并遵守相關安全技術措施。特別是對于機電設備、通風系統、安全管理等方面有嚴格的操作規范和技術要求的企業,更應重視此文件提供的指導原則,以保障回撤過程中的人員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同時,此文件也適合用于培訓新員工,使他們了解煤礦設備材料回撤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