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垅煤礦機電設備回撤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大垅煤礦在采礦許可證到期后,為減少礦井財產損失而進行的井下設備和材料回收工作。該文件明確了機電設備回撤的安全技術管理要求,成立由組長陳新強及成員張基杰、陳廣祥等組成的機電設備回撤安全技術管理領導小組,并設專門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工作。文件強調各部門需緊密合作,制定詳細計劃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確?;爻饭ぷ鞯捻樌M行。具體規定包括必須獲得回撤可行性報告,召開專業會議協調各科室工作,準備詳實資料如采掘工程平面圖等。此外,文件還對牽引用具、起吊用具的使用進行了嚴格規定,確保施工人員站位合理,避免重物傷人;要求停電后驗電、放電并掛好短路接地線,嚴格執行“停電工作票”制度。對于運輸沿途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其正常使用,并對燒焊作業、提升絞車操作、運輸“四超”物件等制定了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以保障整個回撤過程的安全。
《大垅煤礦機電設備回撤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即將進入收尾階段的煤礦企業,特別是那些面臨采礦許可證到期或生產活動即將停止的情況。本措施不僅適用于大垅煤礦內部的機電設備回撤工作,也可作為其他類似企業的參考指南。它特別適用于涉及井下設備和材料回收的相關崗位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機電科、技術科、調度室等相關部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以及參與實際回撤作業的一線工人。通過遵循這些措施,可以有效提高機電設備回撤工作的安全性,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保障工作人員的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