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雨季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針對夏季高溫和多雨季節的特殊安全防范措施,旨在預防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文中提到近期外部工業企業和同行業連續發生的嚴重事故,導致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為防止類似事件頻發,國務院副總理張德江在2011年6月對山西、湖南進行安全工作考察,并發表了重要講話。隨后,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下發文件并成立督導組,各省也加強了安全生產管理。當前正值夏季高溫酷暑,雷雨大風天氣頻繁,三季度成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時期。因此,《規定》強調防火、防汛、防雷雨大風、防暑降溫、防爆炸、防泄漏、防墜落、安全用電及個體勞保著裝等多項重點任務。集團各中心和公司需落實各級安全會議精神,嚴格執行值班紀律,強化值班效率,確保夜間值班人員嚴格履行職責,杜絕隨意調班或請假現象。同時,在惡劣天氣下有權立即停止高空、動火、吊裝等危險作業。《規定》還詳細說明了防汛物資儲備與檢查要求,確保裝置、設備、原料、產品的防汛防潮措施到位,并保持排水管道暢通。此外,對重大危險源、關鍵裝置、重點部位以及設施設備的安全監控進行了明確規定,包括巡檢監控人員職責、液化氣體儲罐低位運行、危化品儲罐容量控制、安全附件校驗維護等內容。最后,《規定》指出要采取有效的防雷防靜電措施,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提高人員防雷安全意識,控制易燃易爆區域內的氣體濃度,設置防靜電設施,確保所有防靜電接地線堅固可靠。
《高溫雨季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化工、石油、天然氣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尤其是那些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儲存、運輸和使用的場合。這些企業需要特別關注高溫雨季期間可能出現的各種安全隱患,如火災、爆炸、雷擊等。該規定對于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生產操作人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具有重要指導意義,能夠幫助他們更好地理解和執行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在極端天氣條件下依然可以維持正常的安全運營。通過遵循此規定,各單位可以在高溫雨季到來之前做好充分準備,有效降低事故發生的風險,保障員工生命健康和企業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