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工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通風工在作業過程中的具體安全操作要求。規程指出,使用車輛運送局部通風機時需有專人負責并與信號工、摘鉤工保持聯系,確保裝卸過程中設備和人員的安全。使用平板車運送時,局部通風機應固定牢固,兩側不得超過車身0.1米。在采用壓入式通風方式時,局部通風機及啟動裝置應安裝在掘進巷道口10米以外的進風側,且安裝地點需具備良好的頂板支護,無滴水現象。通風機應安裝穩固,并裝有安全罩,與風筒連接處需有過渡節,連接牢固。在高瓦斯礦井、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中,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應實行三專供電,并裝設兩閉鎖設施,確保局部通風機可靠運行。壓入式局部通風機的吸量必須小于全風壓供給的風量,避免出現循環風。風筒吊掛應平直,避免損壞,接口處應嚴密,直徑一致,如有破口應及時修補。更換風筒時,不得隨意停局部通風機,必須停機時需與掘進工作面的班組長和司機取得聯系,確保人員安全撤離。巷道掘進完工后,應在通風隊的指揮下及時拆除風筒,由里往外依次拆除。
《通風工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煤礦及其他礦井的通風工,特別是在高瓦斯礦井、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中工作的通風工。該規程為通風工提供了詳細的操作指導,確保他們在作業過程中能夠遵守安全規范,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