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管理辦法》講解了施工期內的安全目標,明確要求無亡人事故、無重大火災、爆炸和交通事故,并規定年度職工重傷率小于0.6,輕傷率控制在0.5以內。文中描述了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強調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通過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法規、條例和操作規程,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各級管理人員需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確保每項工作安排都包含安全技術交底。為實現全員參與安全管理,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并逐級簽訂安全承包合同,使各層級明確自身的安全職責。同時,文件詳細列出了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如高空作業的防護網設置、機械操作手的持證上崗制度、用電設施的規范安裝等。此外,還建立了創安工作評比機制,定期與不定期檢查工地,及時發現并整改隱患。文中也闡述了各類安全制度及防護措施,涵蓋機械運行規則、用電安全、施工現場防洪防火防風措施等。深化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確保所有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并進行崗前培訓。抓好現場管理,搞好文明施工,妥善保管易燃易爆品,合理堆放材料,正確使用各種線路。加強班組建設,選好班組長和安全員,杜絕違章指揮與違章操作,確保安全建立在科學管理和可靠防護的基礎上。最后,《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介紹了三級安全管理體系,包括項目經理部、施工隊和作業班組的安全管理網絡,以及從組織、思想、技術和經濟四個方面建立的安全保證體系。
《工程安全管理辦法》適用于各類工程施工企業及其相關從業人員,特別是項目經理部、施工隊和作業班組的各級管理人員和一線工人。該辦法旨在為這些企業和人員提供一套全面且具體的施工安全管理指導,確保他們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標準,減少事故發生率。適用于涉及高風險作業的行業,如建筑、橋梁、隧道等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幫助相關單位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提升整體安全水平,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