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獎懲管理制度》講解了公司對現場各監理部實行質量安全目標管理的具體措施,旨在通過明確的獎懲機制確保安全生產。該制度描述了在實現質量安全目標過程中取得成績的監理部和個人將獲得表彰和獎勵,形式包括績效考核加分、通報表揚、現金獎勵等。對于發生事故或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現場監理部和責任人,公司將予以懲罰,處罰措施涵蓋績效考核扣分、通報批評、扣績效工資、降級使用甚至辭退。特別地,對特大安全事故和重大人身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罰,分別依據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第3.3條和第3.5條執行。對于故意隱瞞事故的情況,如不按規定上報、提供虛假證明、阻礙調查等行為,將以隱瞞事故論處,并按相應懲罰條款進行處理。此外,針對工程現場監理人員弄虛作假的行為,以及監理質量安全管理資料不齊全、不規范等問題,公司也將按照既定的管理制度和檢查辦法進行處罰。
《工程安全獎懲管理制度》適用于電力行業的工程監理部門及其相關從業人員,尤其是參與現場監理工作的人員。本制度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清晰的獎懲標準,有助于提升他們的責任感和專業水平,確保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規范。同時,該制度也適用于公司內部的質量安全管理部門,為他們提供了監督和評估的標準,以確保所有工程項目都能達到預期的安全質量目標。此外,制度中涉及的獎懲措施不僅適用于日常的監理工作,也涵蓋了特殊情況下(如發生重大事故)的責任追究,保障了整個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